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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11:04: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香城路82号,邮编:516600,电话兼传真:0660-337779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汕尾市城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税收工作主题和主线,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决策部署,进一步理顺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公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持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明责履职,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有序衔接新《条例》实施后的配套制度建设,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联动机制。二是健全审查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核,对拟不予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健全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评估审查,经评估审查后决定予以公开的,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批流程,根据新《条例》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规程》,2020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办理。

(二)优化创新,拓展信息公开平台载体

一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精新媒体产品。紧扣落实减税降费这个主题和组织税费收入这一主业,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话改革、讲政策、说实操,传播影响力大大提高。利用移动平台随时查、及时办的特性,汇聚整合网上办税、涉税信息查询、互动交流等功能,将税务新媒体打造成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二是着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新型媒体平台。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痛点、难点、堵点,加强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化解疏导,建立舆情反馈处理长效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将传统媒体的深度、新兴媒体的广度和自媒体的热度有机结合,主动讲好税务故事,传播税务声音,树立城区税务良好形象。

(三)落实落细,拓宽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准确及时主动公开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随机抽查事项、“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按照规定时限发布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执法信息,做好税务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公开。2020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464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129条。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电话管理。严格按照税务总局规范税务系统对外公开电话管理的有关规定,在门户网站及办税服务厅等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电话、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电话、税务干部违纪举报电话、政务公开电话、来信来访电话、传达室电话”等“六类”电话,保证接通率和处理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464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4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129

行政强制

5

2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2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建章立制、拓展平台、回应关切,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平台建设不断优化,重点领域不断深化,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侧重于线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线下平台的管理和规范还需进一步优化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强化权力监督、聚焦政策落实、优化服务功能方面和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还需进一步关注;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能力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此,我局将持续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

一是夯实基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在现有的制度基础上,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按程序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加强信息审核,完善信息台账,及时归档资料,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

二是提升质效,抓好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信息公开。基于大数据分析、互联网+税务等信息技术支撑,建立用户需求收集与互动反馈机制,聚焦群众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切,做好政策解读、政策落实、行政执法等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规范管理办税服务厅、政务中心等线下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用户体验。

三是加强培训,抓好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坚持政务公开培训广覆盖、强实效的工作思路,建设政务公开人才库,协调统筹系统内外培训资源,定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四是强化监督,抓好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栏目的监督保障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反馈和公开处理情况。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社会评议,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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