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建谚等289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3号)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安税 文祠限改〔2022〕920220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安税 浮洋限改〔2022〕9202201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安税 彩塘限改〔2022〕920220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详见附件)
附件6.彩塘分局催报业户明细表(2022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