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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0 16:1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实施纲要》,理顺各部门职责并加强各部门依法行使职能的法律意识,促使税务人员规范执法,打造依法治税新样板,不断推进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升法治税务建设推动力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法治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

潮安区税务局加强理论学习,严格落实党委“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制度,深入学习扎实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党建和业务工作上落地落实。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29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3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确保税收法治始终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运行。

2.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税工作的全过程

潮安区税务局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推动在本局全面贯彻落实,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切实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税收法治紧密结合起来。

(二)转变部门职能,提升税收服务效能

1. 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

潮安区税务局根据自身职权,编制了本单位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同时建立公开、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对权责事项的变动及时进行调整。从总体上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2.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潮安区税务局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通过办税服务场所电子公告栏及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同时在办税服务场所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纳税人查阅和索取,使纳税人能够深刻感受到便民办税的春风,感受到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带来的便利。今年以来,潮安区税务局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53提高了税务行政效率,降低了市场交易成本。

二是完善税费服务管理机制。优化服务场所管理,整合优化实体税费服务资源布局,分三批次开展办税服务厅撤销工作,取消了潮安全区所有税源管理分局下设的办税服务厅,借助新成立的税费服务统筹协调中心探索构建全区大纳服格局。

三是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通发展。积极推广使用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等网上办税缴费渠道,2023年,全区电子办税率达98%;充分使用V-tax系统实现线上补充服务,全区V-tax总服务次数7784笔,占全市总服务次数57.65%

(三)健全依法行政,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1.严格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

潮安区税务局积极压实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和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2023年来,潮安区税务局尚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经清理也尚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2. 建立健全全区税务系统重大执法事项会商制度

为增强全区税务系统税收执法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税收执法质量,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规范重大税务执法事项会商工作,制定重大税收执法事项会商制度,本着合法、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辖属范围内重大执法事项进行会商,实现提高税收执法质量。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税收执法效能

. 全面推行行政“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并建立动态更新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规范,编写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规范,为全区全过程记录提供音像记录使用范本。重大执法决定审核方面,潮安区税务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行梳理和修订,确保清单修订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依法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障税务机关依法履行处罚职责,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将说理式执法嵌入行政处罚过程,在执法同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释明违法行为的情节及处罚裁量基准的选择,争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理解,及时化解征纳矛盾。同时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对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在责令限改期限内改正或主动改正的税收违法行为,不予税务行政处罚,既体现税收执法的力度,也体现税收执法的温度。今年以来,全区共实现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196件次,免予处罚的罚金金额5540元。

3. 大力夯实征管基础

一是加强经济户口管理。按照“四个优先”原则,通过实地核实、电话、邮寄通知等多举措督促税务未办理户办理税务登记信息确认,全区共新增税务管理户数4386户。二是加强欠税管理。对全区欠税数据分析清理,分批次推送至分局开展欠税清缴管理,极力压缩全区欠税金额及规模。三是加强定期定额户管理。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对长期经营不活跃、法人年龄偏大等类型的定额户进行清理核实,在降低执法风险的同时有效提升了双定户的征管质量。

4. 全力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

2023年,潮安区税务局深学悟透广东深改系统系列文件精神,借鉴改革经验紧,密结合潮安税收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2023年工作计划》,并在规定动作内,积极探索富有潮安特色、符合潮安实际的改革“打法”,有序全面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切实转变税费征管方式,促进征管质效及执法水平的提升。

4. 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延续和优化实施税费优惠政策决策部署,成立潮安区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税费优惠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立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协调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各项工作,结合工作成果定时向市税务局报送落实工作简报。建立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快速反应机制,切实解决在税费有政策落实工程中的各种难点及痛点,保障政策落实落细,切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五)健全问题矛盾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准备工作

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认真学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并做好有关工作准备,以更好适应新法的实施。截至目前尚未有纳税人向我局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但我局积极探索整合其他省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例,组织业务骨干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时刻做好应诉准备。

2. 提升税费诉求相应机制

潮安区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式经验,响应纳税人缴费人涉税诉求,实现税费服务“提速换档”,通过整合全区现有资源,组建由跨部门、多资质人才组成的38人专业协调团队,打造“一站式”争议化解模式,推进税收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于萌芽。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化解27宗通过1236612345反映的关于税费问题争议案件。

3. 建立健全税费争议调解制度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潮安区税务局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建设,积极协调化解税费矛盾,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潮安区税务局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实行区局、分局二级分层管理,并实行联动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切实解决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2023年,全区共开展社保费调解案件79宗。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提升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

1.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潮安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步实行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职权公开,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执法程序。同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完善公开平台,规范发布时间,及时公开和更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

2. 严肃认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

潮安区税务局根据上级局的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按照执法督察5年全覆盖的原则,制定执法督察工作方案,成立执法督察工作小组,围绕执法督察方案确定的内容,每年对下属分局税收执法情况开展执法督察。通过税收执法督察监督,规范税收管理,防范执法风险,为税收工作发挥支持性、服务性和保障性作用,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3.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

2023年,潮安区税务局继续加强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区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等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积极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使执法监督工作更加有力,监督制约机制逐步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不断增强,税收执法行为逐步规范,税收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2023年度潮安区税务局共进行责任追究4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总结以上工作,潮安区税务局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依法治税创新能力不足。税收征管改革正在精细化、智能化、现代化持续推进,但作为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能力需要加强,税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精确执法能力尚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依法治税过程中的创新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夯实,执法、监管、服务三者的融合度不高。虽然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较之以前有较大的提升,但仍然存在知识层次、业务技能、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对于执法、监管、服务三者的融合缺乏系统全面和深刻的认识。

三是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经验还不足。潮安区税务局自机构改革以来,尚未发生过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法制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于处理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进处在理论层面,实践经验比较缺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突出党委依法治税主体责任,依靠党委领导,压实相关部门职能责任,充分体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

二是持续提升依法治税能力。严格落实“十四五”时期全面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继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首违不罚”制度、税费争议调解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行政处罚裁量制度,持续提升我局行政执法水平。

三是打造专业化法治干部队伍,深化人才机制建设,一方面提升队伍法治素养,注重培养干部适应法治建设形势、创新法治实践、依法治税的能力,另一方面队伍法治专业能力,打造专业化、团队化的专业法治队伍,更好承接新时代下税收法治改革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2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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