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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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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0:55: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负责公文处理、会务管理、信息调研、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来信来访、值班值守、国家安全、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政府采购、机关后勤事务等工作。

税政一股。负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等征收管理工作。

税政二股。负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烟叶税等征收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负责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收入核算股。负责研究拟订本区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规划,负责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

纳税服务股。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本区纳税服务工作。

征收管理股。负责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实施本单位信息化建设。

组织人事股。负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税源管理一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重点税源管理、日常检查、税源调查、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负责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潮州市枫溪区鳗场路,邮编:521000,联系电话0768-6887692。

税源管理二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重点税源管理、日常检查、税源调查、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负责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潮州市枫溪区鳗场路,邮编:521000,联系电话0768-6884136。

税源管理三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重点税源管理、日常检查、税源调查、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负责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办公地址:潮州市枫溪区鳗场路,邮编:521000,联系电话0768-6887606。

机关党委。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负责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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