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博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饶平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5122398084354H):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件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饶税黄冈通〔2022〕10023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饶税黄冈限改〔2022〕10015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饶税黄冈限改〔2022〕20017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潮州市饶平县饶平大道1号2楼)领取税务文书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满30日,上述税务文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饶税黄冈通〔2022〕10023号)
2、《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饶税黄冈限改〔2022〕10015号)
3、《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饶黄税限改〔2022〕20017号)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黄冈税务分局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