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冻结存款的;
2.违反法律规定扩大冻结范围的;
3.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
4.违反法律规定在冻结存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
5.利用行政强制权为单位或者个人谋取利益的;
6.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或索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财物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7.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
8.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
9.对控告、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10.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检举人保密的;
11.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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