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周期:2019年度 |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市 | 法人代表 |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
饶平县绿源陶瓷原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91445122052463795K | 潮州市 | 黄景欣 | 505 |
潮州市金隆电子陶瓷实业有限公司 | 91445122673114299T | 潮州市 | 刘光烈 | 1073 |
潮州市升煌陶瓷制作有限公司 | 91445122752086134J | 潮州市 | 张志平 | 1260 |
填表说明:本表统计对象为2019年(所属期)实际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纳税人2019年(所属期)并未享受优惠政策,仅收到以往年度(如2018年12月所属期等)的退税则不纳入统计;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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