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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发布时间:2020-05-19 09:14:39来源:货物和劳务税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统计周期:2019年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人代表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东莞市连发科教办公设备厂

91441900745508941H

张锡林

216

东莞市桥头庆安包装材料厂

91441900281848509W

莫浩藩

118

东莞市鸿箭实业有限公司

91441900198054310Y

梁耀辉

192

 

 

 

 

填表说明:本表统计对象为2019年(所属期)实际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纳税人2019年(所属期)并未享受优惠政策,仅收到以往年度(如201812月所属期等)的退税则不纳入统计;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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