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信息 统计周期:2019年度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法人代表 计算退税的残疾人职工人次 东莞市连发科教办公设备厂 91441900745508941H 张锡林 216 东莞市桥头庆安包装材料厂 91441900281848509W 莫浩藩 118 东莞市鸿箭实业有限公司 91441900198054310Y 梁耀辉 192 填表说明:本表统计对象为2019年(所属期)实际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纳税人2019年(所属期)并未享受优惠政策,仅收到以往年度(如2018年12月所属期等)的退税则不纳入统计;
政策依据: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