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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10-22 19:32:06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至2021年9月30日止,欠缴税款不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2021年第4号欠税公告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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