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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通知(四类企业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1-10-20 20:04:03来源: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我局对部分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进行了动态调整,现将本次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企业的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2021年10月2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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