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关于2023年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等级评定结果的公告(一类、四类企业名单)
发布时间:2023-05-29 15:51: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位纳税人:

2023年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已结束,现将评定为一类出口企业、四类出口企业的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3年5月29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