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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关于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的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2 15:24: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我局对此次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的企业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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