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我局对此次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的企业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2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我局对此次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的企业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