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3月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对2024年3月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为四类的企业名单进行公布。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