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4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将报送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备案。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本次分类管理评定的一类、四类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4年6月6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24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类别评定工作,评定结果将报送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备案。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本次分类管理评定的一类、四类名单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具体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