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在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委员会和佛山市高明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优化法治环境,不断推动法治税务建设。现将2024年税收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的精髓要义,将依法治国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穿到税收法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年初制定详细学法计划,领导干部学法坚持集体学习和平时自学相结合,每月开展一次党委会议学法,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学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对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提升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发展大局
1.税收收入量质齐抓。面对经济下行困难,年初分析形势,及早部署任务,尽力收窄降幅。从组织税费收入、促进外贸经济发展、化解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等方面,用好税收数据“金山银库”,积极向地方党政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瞄准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佛山西进计划等,建立空港经济税收业态研究工作室,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今年以来,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信息报告超30篇,4篇获地方党政领导批示肯定。
2.税费政策落实落细。“政策找人”机制逐步健全。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税费政策8万户(人)次。落实出口退税“严审快批”集约办理模式,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及热点专场辅导,推动落实内外风险防范管理特色方案,2024年以来平均办理出口退税时间1.06天。“反向开票”持续深化。优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反向开票”模式,将“反向开票”和支付手段结合起来,在资源回收企业推广使用“三流合一反向开票”创新业务功能,增强“反向开票”的便利度、安全性。
3.聚焦税收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线上,优化可视化办理咨询服务,超95%前台业务实现远程办理,月均受理量同比上升约12%,平均效率居全市前列。线下,办税服务厅(点)窗口缩减率超45%;增设智能导办岗、争议调解岗,满足办税缴费个性化需求;扩大“15分钟税费服务圈”,设立“税费志愿服务点”2个,服务约1000人次;推进“跨区域”通办,依托金税四期征纳互动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线上线下省内通办。
4.服务社会,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形成全社会的税收法治氛围,把普法工作融入税务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以第33个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积极开展“税润童心 筑梦未来”“童心话税收,税法护成长”系列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上线“883民生热线”节目,充分发挥税收普法效应。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积极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每半年召开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规范有序。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依法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内容清单,规范党委权力运行,凡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提交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高明区税务局委员会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会议材料按规定存档备查,确保依法民主决策。
2.严格规范执行执法决策审议机制。严格执行《高明区税务局特定税费业务集体审议办法》,全年共开展特定税费业务集体审议391次,重大税费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细化法制审核流程、加大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力度,共开展87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公正。
(五)健全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1.扎实推进柔性执法。规范行使处罚裁量权,贯彻落实税务总局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中南区域税务行政执法裁量基准》,2024年,办理“首违不罚”1032宗,在彰显执法力度同时兼顾了执法温度。深化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300件,提升纳税人办税缴费体验感和幸福感。
2.推进税收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扎实开展2024年度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科学制定备考计划,常态化开展自习、模拟考试、集中培训,确保新录用公务员具备走上执法岗位的法治素养和专业能力,2024年,共18名考生参加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超过94%。组织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执法风险防范等法治知识专题培训4次,参与人次过百,有效提升全体干部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新增两名公职律师,法律人才队伍进一步壮大。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1.完善网络涉税舆情管理。从舆情监测预警、舆情日报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管理的制度机制,确保舆情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和主流媒体的沟通协作,在涉税舆情防范、研判、处置等各环节加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切实形成应对合力。
2.优化社保费征缴争议调处机制。运用“六维共治”社保费争议处理工作机制,成立应急处理工作专班,统筹做好补缴办理和舆情防控,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持续发挥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作用,参与涉税争议咨询,推动争议化解,助推“枫桥经验”向一线延伸,2024年以来依托调解中心共计化解涉税争议以及涉税咨询问题26件。严格规范案件办理,依法依规审结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未新受理行政复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税务执法信息公示数据日常更新维护,督促规范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细化法制审核流程。
2.监督执纪精准有力。开展“亲清税企 阳光沟通”工作,加强税企沟通的监管,参与电话专线试点使用的税务人员已有32名,参与企业微信试点使用的税务人员已有100名;落实进户统筹“码上问廉”机制,发放廉政监督码429次。
3.聚焦执法强内控监管。通过内控信箱收集内部风险防控意见建议47条,推动各业务条线完善指引5个,优化流程机制5项次。运用智慧监督手段,打造事前、事中、事后闭环智控,新增内控指标14个,自建内控指标扫描风险疑点约6179条,命中率达97.93%。探索制定内外部风险目录和本地风险库,及时防范化解涉税涉费风险。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智慧税务建设高效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进一步深化。分类分批将通用机打发票等其他普通发票归并至数电票,清理4198条通用机打票种,并对应核定数电票票种,进一步推广应用数电票。率先完成新电局上线扩围。开展双规验证,面向税务人和纳税人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组建应急支援队,保障新电子税务局稳步上线应用,在五区率先实现全覆盖。
(十)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紧扣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一把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共召开党委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共计28次,研究部署多项法治建设重要事项;同时抓好内部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岗位职责,把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融入到分管部门、联系分局工作中,加强工作部署和指导,确保法治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二、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年来,税收法治建设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足亟待改善,例如部分税务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还不够强,少数人员缺乏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经验较为缺乏等等。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税收法治原则,将依法治税要求贯穿于各项税收工作:
(一)聚焦聚力税收主责主业
抓紧抓实组织收入工作,聚焦重点事项,从重点行业治理、建筑项目管理、欠税企业税款清缴、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方面挖潜,力争税源保持稳定。持续提升政策落实质效,深化“政策找人”,聚焦政策盲点、申报操作难点、办税服务堵点等,进一步提高政策宣传精准度,推动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二)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做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优化“星·彩虹”服务体验,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完善问题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化解涉税涉费矛盾,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不断提高税务执法水平,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落实权责清单,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柔性执法等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执法温度和力度。
(三)提升法治人才队伍素养
强化法制教育与培训,定期邀请业务专家、法律人才开展税收法治、督察内审等方面的培训,加强法律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区局法治人才的作用,提升涉税费争议案件参与度,并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法庭等形式,加深税务干部对执法风险的认识和理解,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