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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1-04-20 17:11: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至2021年3月31日止,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且至公告之日前1天仍未清缴的税款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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