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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容桂税务分局公告送达事项告知书 (佛山市心御卫浴科技有限公司)(顺税容强催〔2020〕8号)
发布时间:2020-11-30 17:51: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容桂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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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容桂税务分局于2020年9月23日出具《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顺税容强催〔2020〕8号),并拟送达给你单位。经多次电话联络及派员到你单位登记的地址查找,以及使用邮寄的方式,均不能联系到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等相关法定受送达人进行文书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11月30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网站、容桂办税服务厅公告栏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上述文书将视为已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容桂税务分局

2020年11月30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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