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局2021年随机抽查事项(第十一批)公示如下:
一、抽查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抽查对象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随机抽取的涉税风险较高的纳税人(在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三、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不定向方式在市级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确定1户企业作为2021年第十一批随机抽查重点稽查对象。
四、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五、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立案检查的方式,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税收违法行为或故意隐瞒税收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抽查结果
经随机抽取确定的1户稽查对象如下:
1.肇庆市肇泉装饰材料城有限公司(社会信用码:9144120055726859X1)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