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6〕73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规范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公示如下:
一、抽查主体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主体是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抽查对象
随机抽查对象为辖区内的所有随机抽查对象。
三、抽查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金税三期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采用定向抽取方式在辖区内的所有随机抽查对象中抽取。
四、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
1.广东南方铝业有限公司;
2.钜溢(肇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肇庆市大正铝业有限公司;
4.肇庆市高要区厚福房地产有限公司;
5.肇庆杰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肇庆市高新区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广东博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8.四会时代盛景投资有限公司;
9.四会市恒福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肇庆市宏利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1.肇庆市星湖名苑房地产有限公司;
12.肇庆华侨城小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3.肇庆市鼎湖区涛汇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14.肇庆市高新区龙光铂骏房地产有限公司;
15.肇庆东澳房地产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