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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潮州:本月起在办税窗口申报车辆购置税“免填单”
发布时间:2020-06-29 15:22:40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您好,这个月起前台申报车购税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申报表,我现在为您办理申报,您待会儿只需签名确认就可以了……”日前,在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厅车辆购置税办理窗口,办税员为车主陈玉静提供了新机制下的 “提速”办税服务。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6月1日起,潮州市应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之前,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车辆购置税,需要提供纸质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潮安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新机制实施后,税务机关以金税三期系统中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信息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申报计税价格,同步自动生成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不再需要手工填写纳税申报表,既可以更好地减轻办税负担,也能有效堵塞利用虚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报纳税和退税等征管漏洞。

“去年,我们正式上线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税费缴纳功能,车主们网上自助申缴,一次也不用跑。”潮安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发票电子信息的应用,减少了前台手工填写和录入操作,让线下申缴车购税也更高效便捷了。

与此同时,今年6月起,对于纳税人购置并已完税的应税车辆,纳税人申请车辆购置税退税时,税务机关核对纳税人提供的退车发票与发票电子信息无误后,将按规定办理退税;核对不一致的,纳税人换取合规的发票后,依法办理退税申报;没有发票电子信息的,销售方向税务机关传输有效发票电子信息后,纳税人依法办理退税申报。

为更好推动车购税新机制落地,潮安区税务局积极组织专项辅导队深入全区各车购税委托代征单位,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宣传。据统计,6月以来,潮安区税务局已为前台办理车辆购置税业务的纳税人减少资料报送72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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