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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03 09:26: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不断夯实税收法治基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创新,依法治税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方面

(一)切实组织好税费收入。坚持依法征收,科学统筹收入管理,强化重点税源监控,税费收入实现量稳质优,推动税费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二)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贯彻执行减证便民决策部署,组织开展三次税务证明事项清理,同步跟进60项已取消证明事项所涉征管流程、文书资料的核对修改,将提高办税便利度落到实处。二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居民企业选择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协调加强后续监督管理。三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落实简化许可办理流程公告,进一步缩短时间、简并文书、减少材料报送和简化送达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三)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工作需求,及时组织税务权责清单目录调整,对税务权责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二是依据放管服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涉税事项要素优化管理,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和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三是配合“数字政府”建设部署,认真落实税务政务服务事项接入“粤省事”移动平台,切实配合省局做好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为实现政务服务“三少一快”(少交资料、少填表单、少到办事现场、快速办理)打好基础。

(四)完善宏观调控

1.坚决贯彻减税降费部署。将落实减税降费作为一号工程,摆在最突出、最靠前的位置抓紧抓实,通过率先开发“减税降费一键查”,创新开发“退税易”,大力推行“批量退费”,实打实、硬碰硬实现减税降费政策在东莞落地生根并提速增效。

2.深化开展增值税改革。建立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项调研机制及定点联系企业制度,深入开展调查辅导及效应分析,降税率、扩抵扣、退留抵、加计抵减进项,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让企业的成本、压力“双降”,让市场的利润、信心“双增”。

3.稳步推动个税改革。结合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众多等特点,实施个性化辅导;密切跟踪新政运行,深入开展政策效应分析;建立迅速反馈处理机制,积极应对化解舆情;注重明细申报质量,强化疑点数据跟踪清理,确保个税改革红利全面释放。

4.持续落实“放管服”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做好电子档案系统改造、委托代征系统升级、与房管部门数据对接、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等工作,最大限度解放人力物力,提高征管效率,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五)加强市场监管

1.认真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与工商部门信用信息共享,2019年累计共享新设登记、变更登记等信息近百万条。联合研发全国首台“银政通”全流程智能服务一体机,原创性推出企业开办自助一体机改革,实现商事登记、税务办理、社保登记、公章刻制等多个流程的“全程网上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积极加入市委市政府“智网工程”,制定《税务智网事项需求清单》,完成第一批10项涉税事项入网对接,为多部门数据共享及协同共管打下基础。

3.依法组织“双打”活动,将打击出口骗税和打击虚开发票紧密结合、有效衔接,通过数据化分析、集中式研判、风险式推送、项目制管理和动态化督导实施全方位、全链条打击,配合公安部门打掉骗税虚开犯罪职业团伙,挽回国家损失。

4.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实施“一户式”档案动态管理,梳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别报告和投资指南,大力推广“国际汇税通”,压缩《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办理期限,助力企业扩大对外投资,走得更稳、走得更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方面

(一)服务地方政府部门决策与经济发展大局

提高政府立法参与度,围绕加快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公民权利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政府立法,积极提供税务意见建议。2019年,回复政府部门有关国土空间规划、城乡社区治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项管理规范的征求意见近300份,参与政府部门牵头的涉土地、房屋、房地产项目等政策调研,全力支持党政重大战略决策,服务社会民生经济发展。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认真贯彻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把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关,确保制定的文件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2019年,共对3份新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性审查并公开发布。

2.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及税收征收管理需求,组织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清理,2019年全文废止文件3份,部分条款废止1份。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方面

严格执行相关工作规则,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细化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事决策清单,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做到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并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方面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案件推送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重点稽查对象,随机选案全程记录,监察、法制、纳服等部门全程监督,抽查结果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认真执行处罚裁量基准,积极对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政策解读,帮助基层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规定。二是全面落实“三项制度”,梳理公开执法事项目录清单、执法流程和服务规范,研究细化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建立完善全过程记录电子档案和一户式查询,为“三项制度”全面试点转为全面推进打好基础。三是积极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针对东莞人少案多的问题,创新审理模式,对案件实施分类管理,建立提前预审制度,将案件关键点和争议点提早梳理并对口解决。

(三)创新执法方式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及时上传红、黑榜名单,有效掌握信用良好和失信市场主体信息,依法依规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

2.完善执法风险防控链条,创新打造增值税发票护航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精准打击团伙作案;建立“税务—法院”执行联动机制,实现税务机关通过参与财产分配追缴欠税;推行房地产企业和“房土”两税风险管理新模式,以大数据应用为依托强化风险识别应对;制定出口货物溯源分析机制,精准锁定出口退税风险目标;优化(TRD)税务风险防御系统,纵深推进大企业管理。

3.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认真对待纳税人的陈述申辩,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编写执法文书范本,对13类51份常用征管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进行列举规范,引导基层执法人员正确适用文书种类、清楚描述文书内容、准确引用法律依据,防范执法风险。规范进户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四)落实执法责任制。一是制定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规则,强化组织领导,压实责任主体。二是理顺内控工作思路,以任务清单方式细化三大类13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三是深化内控平台应用,优化RED系统建设,加强疑点数据筛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定期召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五)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未取得执法资格人员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的规定,对非公职人员的工作范围进行规范。统筹落实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组织集中约谈、建立线上题库、开展封闭培训和模拟考试等措施相结合,全面提高参考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应试能力,确保执法人员具有相关执法资格。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坚决落实各项法律要求,支持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合理安排行政执法相关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三是实行TIPS联网扣税和POS机刷卡缴税,代征单位执行“30天、20万元”的“双限”标准并及时结报税款,最大程度地保障国家税款安全、足额、及时入库。四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无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违规情况发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二是有效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坚决执行上级“三项制度”的要求,确保税收执法工作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坚决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二是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19年回复人大政协提案建议14份。三是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2019年处理行政诉讼案件7宗,涉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要求出庭应诉。

(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内部监督,强化内部体检,全年通过组织巡回指导、政治巡察和开展内部审计,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廉洁用权。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是落实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二是落实“市局—分局”两级舆情应对机制,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方法,及时处置重大涉税负面舆情,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心的涉税焦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媒体监督,强化舆情监测,发挥税务网站、微信、微博正面导向作用,带头营造规范透明的舆论氛围。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坚持依法治税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按程序处理涉税纠纷,2019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宗。加强法制人才库建设,通过抽调基层公职律师跟班学习,提高法治队伍行政复议办案水平,增强行政复议办案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一是严格落实信访、舆情、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通过定期排查、专项排查,落实监督考核问责,对信访风险严防死守。二是以推动信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为契机,全省率先制定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制度,不断提升信访管理水平。2019年,全系统共收到来信来访189宗,办结186宗,未发生逾期未办理的情况。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对拟公开内容根据重要程度分级别进行保密审查,切实加强外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根据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税收政策变动和业务调整情况,严把公开内容审批关和质量关。三是主动联系各大主流媒体,以在线访谈、政策宣讲、阳光热线论坛、报纸媒体、户外LED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税务宣传和政策解读,不断提升税务工作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方面

(一)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聚焦关键少数,通过组织党委例会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活动,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利益问题。

2.内部教育坚持不懈。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主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风廉政纪律教育之机,借助内部网站、论坛、公告栏等多渠道,深入开展以宪法法律为中心的普法教育宣传,凝聚干部共识;积极参与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配合市政府对市教育局、市检察院等5个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评议,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地生根。

3.外部宣传有声有色。将党建共建、减税降费与税法宣传教育工作相融合,通过“减税降费党旗红”“莞税宣讲团”等品牌系列活动,以丰富、亲民、有创意的宣传模式,及时向纳税人传递税收法律知识,普及遵法守法观念。

(二)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1.加强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创新思维金字塔式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莞税青苗”人才培养工程建设,打造干部队伍的“育识管用储”的全链条培养机制,从机制制度上打好人才培养教育的基础。以“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为抓手,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项培训、日常培训力度,将学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及与税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全部纳入教育培训的内容,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强化法律专业人才培育。切实贯彻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团队建设,大力支持公职律师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审议、修改,重大税收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等工作,不断强化法律专业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目前全市税务系统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的人员共有16人。

八、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方面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市税收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税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二是建立完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织管理制度,审定印发相关工作规则,健全落实依法行政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配套制度。三是坚持落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研究和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则,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将履行推动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充分发挥党组织对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情况的领导和监督,主动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

2019年,东莞市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基层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内容不够清晰;二是少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还不够坚定;三是税收工作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执法风险日渐增强等。

2020年,东莞市税务局将继续强化党建引领,着力推动党建工作与法治工作深度融合,以全面开展“三化”建设为契机,以深化推进“三项制度”为抓手,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内控监督管理,全面梳理解决税费政策管理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此外,继续聚焦减税降费,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为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抢抓“三区”叠加重大历史机遇,建设“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提供有力的税收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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