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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7:10:4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特向社会公布2021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市局频道-东莞市税务局网页http://www.gd-n-tax.gov.cn/dgsw/dgsw/dgsw_index.shtml)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3号邮编:523000,电话:0769-22887912,传真:0769-228873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超8.5万条。其中东莞税务局网页专栏主动公开2368条,执法公示平台主动公开82204条,微信公众号发布550条,官方微博发布459条,官方抖音发布43条,省级以上媒体共刊登刊播税收工作稿件217篇。

1.优化平台丰富载体

全年累计在门户网站网页专栏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368篇。加大微信、微博内容的更新和推送力度,及时发布纳税人关心的热点政策及解读、办税流程服务和税务知识等内容。“两微一端”共发布超1000篇推文,总阅读量超154.43万。持续优化“东莞税务”抖音号内容输出,以多元化、个性化、趣味化的“三化”产品提升新媒体宣传的“引导力、影响力和传播力”,共发布视频43个,总播放量2905.66万次,粉丝量达15.9万。2021年累计在央级、省级主要媒体刊登宣传报道217篇次。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组织参加东莞阳光热线问政平台,畅通政府民众连心桥,按时回复解决纳税人热线咨询诉求累计299人次;在线积极回复纳税人涉税咨询,网站纳税咨询回复8013人次,微博在线回复64人次,微信在线回复7941人次;畅通与纳税人沟通渠道,全年12366东莞专线回复纳税人8.9万人次(含承接省局12366中心溢出话务),12345政府热线回复纳税人1194人次,局长信箱回复421人次。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21年,共承办市政府交办的人大建议0份;共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提案18份,其中分办件3份,会办件15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于18份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均按市政府规定,由市政府统一在官方网站集中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上年结转1件。在10件申请中,由公民个人提出的申请10件,占比100%;企业提出申请0件。对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理,2021年办理完结10件。2021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落实保密审查责任,切实加强外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组织各部门对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持续做好税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抖音政务新媒体新平台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强化税务网站政务公开主平台作用,整合政务服务、电子税务局、执法公示平台,政务公开平台和载体建设取得新实效。

(五)监督保障

制定《2021东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分工表》,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同时加强绩效考核力度结果为导向开展考核,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公开举报电话和信访电话,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73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422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东莞市税务局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助力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税务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主要问题,东莞市税务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一是持续围绕“六稳”“六保”和“减税降费”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采取多种解读方式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投资、稳预期和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举措,主动回应社会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大力加强税收政策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日常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紧扣纳税人需求,多角度、多形式精心策划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知晓享受政策红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2021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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