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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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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退费指引
发布时间:2021-07-29 10:56:38来源:第三税务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非税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限时办结(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包括工会部门办理时间)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省局主管处室:非税收入处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全市通办:否

2.【业务概述】

适用于因缴费单位或税务机关原因造成多缴、错收的工会经费退费业务和符合政策性退费规定的其他退费业务。

3.【办理条件】

缴费单位重复缴交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计算错误多缴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

4.【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会经费退费办理流程的通知》粤工总财〔2019〕45号

5.【办理资料】

(一)《广东省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附件1)加盖缴费单位印章,一式两份;

(二)缴费单位的申请报告(包括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退库原因、企业用工人数、企业工资总额等情况);

(三)工会经费缴费凭证原件(查验后退回,缴费凭证是指银行首次打印的电子缴税回单或税收完税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四)退费返还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五)缴费单位多缴月份的工资表或工资汇总表复印件一份。(计算错误多缴每月应交的工会经费退费须提交,重复缴交无需提供。)

(六)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税务部门只收取复印件的资料,原件经核对无误后退回缴费单位。复印件由缴费单位标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签署“经核实与原件无误”并签名确认。提供的所有复印件统一要求A4纸规格。

税务部门负责受理工会经费的退库申请、初审,工会部门负责工会经费的复审和退还工会经费。

6.【纳税人办理流程图】

7.【受理部门】

办税服务厅

8.【办理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北侧2楼办税服务厅)

附近建筑:马会家居

交通指引:地铁5号线潭村站C出口

9.【联系方式】

12366,020-37990999

温馨提示:本资料仅供参考,若与实际操作(含所需资料)不一致的,请以税务机关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资料下载:广东省工会经费退费申请审批表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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