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落实好《广东税务系统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建设实施方案》(粤税发〔2023〕66号)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省税务局第三分局”)紧紧围绕“人民立场”,为群众妥善解决省本级社会保险费历史遗留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4日(星期五)14:30至17:30
二、活动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767号北侧2楼)
三、活动主题
“真情服务解民忧 法治护航暖民心”
四、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旨在满足缴费人日益增长的省本级社会保险费补缴需求,特别邀请公益律师为缴费人提供法律咨询,为维护缴费人合法权益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五、预约登记
本次活动采取现场预约登记方式开展,预约登记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现场预约地址:与活动地点相同
六、温馨提示
(一)提交资料:身份证明材料、调解事项情况说明及相关佐证资料。
(二)超出本次调解范围和职能的事项,由省税务局第三分局按照正常程序转相关部门办理。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