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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9 15:13: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税务机关,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粤税发〔202133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好佛山2021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围绕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结合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推动佛山“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为争当全省地级市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领头羊作出积极贡献。

二、行动内容

(一)群众诉求快响应

1.问计问需于民。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及需求实现方式;落实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需求管理办法;在全市召开百场纳税人满意度宣讲暨问计问需座谈会;深化拓展“纳税服务体验师”活动,建立企业涉税费政策问题收集机制。

2.税费咨询响应。推出大企业“一企一策”、中小微企业“一产业一方案”“一园区一品牌”服务;优化基层税务分局(所)对外公开电话;在“佛山税务”公众号上线“智能咨询”模块;搭建“彩虹服务”征纳互动沟通平台。

3.改进服务评价。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调查工作指导意见,做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好差评”常态化工作机制。

(二)优惠政策直达享

4.狠抓落地落细。继续抓实抓细延续实施和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配合省税务局做好分行业、分专题推出税费政策指引;打造“服务创新孵化器”,为企业提供靶向性服务、智能化涉税判断。

5.优化享受方式。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进行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推送;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简并优化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资料报送手续;优化非税收入退付管理服务;便利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优惠政策享受方式。

6.加强效应分析。运用大数据监测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疑点信息扫描分析和处理;跟踪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支持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便捷办理优体验 

7.推行电子发票。根据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应用要求,为纳税人免费提供电子发票开具、交付、存储等基本公共服务;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服务模式,为纳税人开具、使用电子发票提供全天候的智慧、便捷和高效服务;建立专票电子化试点直联点。

8.简并税费申报。配合省税务局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改革;整合增值税、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可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配合省税务局推进税种要素申报;做好“财税衔接”全市复制推广工作;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等改为按月汇总申报;应用修订后的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简化表单样式。

9.精简证明资料。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减少证明材料;按照税务总局部署,简化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流程,取消对外国投资者以境内直接投资合法所得在境内再投资单笔5万美元以上进行税务备案的要求;统一和强化基层税务分局(所)流程管理,严格执行税务流程。

10.拓展网上办税。试点上线POCV-Tax系统,推广一次不用跑;实现自然人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税收以及车船税掌上办理;推进出口货物劳务等税收票证电子化;推广第三方支付等多元化税费缴纳方式;开展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联办”试点。

11.提速退税办理。推广退税网上申请,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通过佛山税务企业号推出“汇缴退税易”功能,实现千元以下较小金额掌上极速退税;引入风险防控理念,上线“云退税”升级项目;进一步加快我市符合规定的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推行离境退税便捷支付,推广“即买即退”;完善电子税务局“i惠退”平台功能。

12.便利注销办理。压缩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提供简易注销预先提示服务;推出税务注销事项事前预检“双提前”服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分支机构实现注销即办;进一步简化“零申报”资料报送。

(四)分类服务解难题

13.关注特殊人群。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两条腿”走路,做好线上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群、特殊事项办理的要求;保障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社保费缴费顺畅便捷。

14.优化个税汇算。进一步完善年度汇算操作指引和宣传方式;开展“千人千面”的提示提醒服务;引导纳税人及时确认本人个人所得税预缴申报记录,加快核实处理身份冒用的异议申诉情况;配合优化年度汇算制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就近在发放报酬单位所在地办理年度汇算;代办年度汇算时,受雇单位可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确认。

15.助力小微企业。运用大数据对小微企业开展“滴灌式”宣传辅导;借助佛山税务公众号、企业号推出税务“云税说”等系列微课和直播课;开展广东省中小型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情况分析;深化“银税互动”合作。

16.服务大型企业。对上市大企业开展联合专项辅导;开展大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协调;继续做好大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税收体检和风险提醒。

17.精准分类服务。建立重点出口企业直联机制;推出“股转通”项目。

18.支持区域发展。实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网上办,不断优化跨区域涉税事项综合办理套餐;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自贸区发展;向境内外宣传粤港澳大湾区税收新政策,打造“三位一体”的智能诚信税收管理服务体系;在全市积极宣传落实广东省“三旧”改造和顺德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税收指引;建立全市数据共享机制,打通全市服务贸易付汇快速通道。

(五)执法维权显温度

19.推广首违不罚。贯彻落实税务系统“首违不罚”清单;贯彻《广东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

20.推进柔性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完善简易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功能。

21.加强权益保护。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实施分类服务和差异化管理,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六)规范执法提质效

22.统一执法标准。推进区域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智能模型及工具;编制公布税务行政备案事项清单。

23.规范执法行为。落实国务院“两个不得”工作要求,有序做好社保费正常征缴工作;推进税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打造税务版“人工智能+双随机”;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三级防控”风险排查整改工作。

(七)信息互通减资料

24.推动信息共享。加大部门信息共享;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同步共享,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完善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征管流程,推动汇总纳税企业企业所得税涉税信息跨省共享;完善资源环境税收外部数据采集应用功能,配合省税务局做好扩大免填报数据项范围;试点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专区”。

(八)部门协作促联办

25.深化部门协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一事一次办”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健全完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医疗保障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社保费征缴工作平稳有序;积极推进会计凭证电子化工作,推动电子发票系统衔接;推进社保缴费业务和社保、医保经办业务“一厅联办”,推动社保费征管系统优化项目在全市上线;将新开办企业涉及的多个跨部门事项全面整合为一个,实现“一网通办、一窗领取”;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在全市全面推广应用佛山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

(九)国际合作求共赢

26.优化国别指南。加强对外投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完善《“走出去”税收指引》。

27.扩大协定网络。落实税收协定执行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消除双重征税,并提供涉税争议解决机制。

28.便利国际遵从。依托电子税务局提供非居民扣缴企业所得税套餐式服务。

29.简化办理程序。按照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政策的贯彻执行工作;简化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理流程。

(十)诚信纳税予激励 

30.完善评价机制。落实税务总局优化纳税信用评价规则、落实完善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及纳税信用修复机制。

31.深化结果应用。加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动态管理;完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践初心惠民生

各级税务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安排,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创建,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推动“春风行动”深入开展。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春风行动”开展情况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将其作为模范机关创建的重要衡量标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推进党建与业务更好融合,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狠抓细化落实,优服务办实事

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和“春风行动”的总体安排,细化落实方案举措,并充分发掘具有地方特色的活动措施。同时,要根据当地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要求、纳税人缴费人新期盼,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持续推出“春风行动”新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现四季吹拂便民风。

(三)统筹内外联动,强宣传促共治

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和上下联动,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强化督导落实和跟踪问效,扎实抓好“春风行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要充分借助各种媒体,整合各地宣传资源,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擦亮“春风行动”服务品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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