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各区税务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明确佛山市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佛财法〔2019〕18号)规定,经佛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现将2021年佛山市(市级)第三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佛山市民营女企业家商会,有效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佛山市文化产业促进会、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佛山市地方金融促进会、佛山市湖南省邵阳市商会,有效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佛山市福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佛山市湖南省蓝山县商会、佛山市金融机构安全防范协会、佛山市纺织丝绸学会、佛山市工业自动化行业协会、佛山市证券期货协会、佛山市关爱认知障碍症协会、佛山市旅行社协会、佛山市千禧乐善敬老协会、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佛山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