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已于日前正式全国推开。再有几天,即将进入2025年。那么,当前购买个人养老金,是否可以抵扣2024年个人所得税?对于市民而言,购买个人养老金,还能享受哪些实惠?……对于市民关切的这些问题,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所得税科工作人员刘晓怡近日通过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早晨从946出发》栏目进行了回应。
刘晓怡表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1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实施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对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据介绍,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刘晓怡表示,为方便纳税人享受政策,税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数据共享,提供了便利化的享受渠道。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实现了“一站式申报”功能,该功能可直接获取纳税人在个人养老金管理服务平台的个人养老金缴存信息,无需再下载并录入缴费凭证,让纳税人更加便捷的申报享受个人养老金个人所得税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