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纳入市政府管理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评估,拟保留9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经市法制局审查,确认继续保留。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以《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留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对外公布9份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和有效期,供公众知悉。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纳入市政府管理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经评估,拟保留9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并经市法制局审查,确认继续保留。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以《佛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保留规范性文件的通告》对外公布9份规范性文件的名称、文号和有效期,供公众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