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佛山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1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6:28:2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以下简称“佛山市税务局”,下文类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以下简称“税务网站”)“佛山”频道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佛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邮编:528000,电话:0757-8386266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佛山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税收工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佛山税收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一)聚焦便民惠民,深化主动公开。紧扣中心工作和群众诉求,深入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建成全国税务系统首个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统筹运用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发布税费政策,丰富解读形式的多样性,提高政策解读精准性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助力税费政策直达快享强化执法、服务、监管公开,全面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知情权。2021年税务网站“佛山”频道公开政府信息1379篇次,“佛山税务”公众号、企业号发布推文761篇,佛山税务系统税费工作各级媒体报道700篇(次)

(二)聚焦统一规范,深化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理念,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要求。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答复参考等工作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1年,佛山市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按规定程序、时限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聚焦动态调整,深化信息管理。制发重大行政决策规则,以制度促规范、以流程促优化,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水平。依法依规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发,开展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并根据评估审查结果,按照有关程序,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

(四)聚焦优化完善,深化平台建设。明确平台建设和管理责任主体,细化工作分工,抓实抓细平台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在平台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年度报告等,全面体现佛山市税务局各项工作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定期检查平台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五)聚焦巩固提升,深化监督保障。设置绩效考评指标,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年报发布等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对2020年度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对下级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检查,梳理排查问题,逐一改进完善。持续加强税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2021年培训人数超300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2

行政强制

1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佛山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成果,但个别单位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有待提高,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加强。2021年主要加强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基层政务公开业务骨干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矩阵2021年3月启用了全国税务系统首个基层政务公开专区,以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并以点带面、全市铺开,累计建成15个。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佛山市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二)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制发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细化工作分工,对表对标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