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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新时代“枫桥经验” 税费争议“一站式”解决
发布时间:2024-12-20 10:21:57来源:中国税务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基层税务部门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服务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第一线。今年以来,广东省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基层作用,努力提升税费争议纠纷处理水平,持续扩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以“一站式接待、分类型调解、全链条服务”的工作模式,打破各部门传统的职能壁垒,合力高效解决税费矛盾争议。

税费业务掌上办 落实服务提升的省心事

“要从长远上、根本上解决民生问题,必须深化改革、勇于创新,不能搞‘一阵风’。必须着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制度。”广东地方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副主任葛立宇表示。

目前,为解决群众关心的税费征缴争议、矛盾和诉求,广东省税务部门已联合相关部门设立了626个税费征缴争议实体调解中心,实现全省所有县(区)全覆盖。同时,还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问题反馈和解决的线上渠道。

“餐馆老板没有给我缴纳社保,我该怎么办?”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大沥税务分局收到某餐馆员工的投诉后,详细了解了相关情况。原来餐馆老板并非故意逃避缴纳员工社保,只是因为不懂线上如何具体操作,加上平时工作繁忙,无法抽出时间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业务。

得知这一情况后,大沥税务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启用“云上”调解室,通过即时视频连线方式,调解双方矛盾争议,并辅导他们通过线上渠道完成参保和补缴,成功为双方排忧解难。自“云上”调解室运行以来,该局社保费争议案件平均处理时长同比缩短超过四成。

据悉,广东省税务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建立由党政牵头统筹,税费管理行政主体、社会综合治理主体和社会团体共同参与的联合处置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的前沿支点作用,有助于答好一道道基层治理“方程式”,解开一个个矛盾纠纷“心头结”。

现场争议马上办 解决群众关心的身边事

“我父亲80多岁了,行动不便,委托我过来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前台人员告知,符合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但需提供结婚证。可我父亲找不到结婚证了,我当时的焦虑之情难以言表。幸好,在办税服务厅驻点的公职律师为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在广州番禺,不久前为家人代办房屋过户手续的张先生,给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的暖心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番禺区税务局在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的过程中,鼓励调解中心的公职律师“走出去”,及时为有困扰的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服务,一次性解决问题,实现“矛盾不出厅”。

办税服务厅驻点公职律师黄俊城在了解到张先生的情况后,及时进行了辅导,告知其父亲符合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张先生可以通过对家庭成员信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进行承诺,免予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鉴于张老先生不便前往,可将承诺书带回家给张老先生签署,并采用视频方式记录全过程。

为把税费征缴争议解决在家门口,降低纳税人缴费人的维权成本,广东省税务部门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办税服务厅等场所,采取人员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等形式,处理跨部门税费征缴争议。

特殊争议专门办 做好精准对接的放心事

“我们企业今年正常经营,纳税信用等级预评为啥降低了呢?”在佛山顺德,广东立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谈小姐向税务部门表达了自己的困惑。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陈村税务分局闻讯后,立即开展调研,并在复核中发现该情况是由于纳税人上传财务信息所属期选择有误。针对这一情况,税务部门及时引导企业进行了修复。

虽然谈小姐的问题已经解决,但税务干部主动分析类似问题,发现6户企业存在类似错误操作。随后,陈村税务分局辅导这些企业及时完成了纳税信用指标修复。

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的关键在于从“解决一个问题”提升到“解决一类问题”的转变,持续完善“防范—收集—研判—处置—复盘”的闭环处理机制,以链条化的整体思维,解决纳税人反映的重点、堵点和难点问题。

为解决长期存在的法拍房相关难题,近期,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与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签署《“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备忘录》,推进法拍房买受人网上办理不动产权证。

“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成落地后,法院在法拍房竞拍成交后,向不动产登记、税务部门线上发起法拍房过户、缴税申请。不动产登记、税务部门线上并联审核产权变更、税费缴纳等事项,并将审核结果推送法院和买受人。法院从执行款中向税务部门划付被执行人应付的税费,买受人只需配合法院提交法拍房过户登记、纳税申报材料。在审核通过后,买受人缴纳买方税费,即可直接领取不动产权证的电子证照,并取得发票和完税证明。

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乔介绍:“以往买受人需先行垫付被执行人转让房产应承担的税费,容易造成过户不积极、税款入库难等问题。‘法拍房税证一网通办’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建成后,能够大大减少买受人的办事成本、缩短办证周期,保证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疑难争议合力办 办好多元共建的暖心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广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人民财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林木表示,为建设好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广东各地税务部门聚焦增强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扩大共治“朋友圈”。

东莞市长安税务分局发挥综合治理办公室的“黏合剂”作用,整合人社、银行、司法等部门力量,形成“镇—社区”两级税费争议多元调解机制,这一机制有效地为群众解决了多项难题。税费治理从“单打独斗”转变为“团队作战”,更好地为群众纾困解难。

“为解决参保人员社保信息未同步更新至税务部门,导致未能缴费成功的问题,分局快速启动跨部门协调机制,主动与人社部门沟通,实现系统信息互通。在为群众快速解决争议问题的同时,进一步打通了跨部门间的信息壁垒。”长安税务分局主要负责人说。

丰顺县税务局以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为契机,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制度。特邀调解员团队由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社保局、县工商联、电声行业商会、粤顺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的业务骨干组成。

“对于复杂的税费争议事项,我们会根据被调解的纳税人缴费人的行业和身份,选择具体行业的特邀调解员组成队伍,并由特邀调解队伍进行集体决议,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丰顺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介绍。

接下来,广东省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探索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建设,通过社会联动共建、行业协同共治、布局服务网点等方式,推动税费争议调解下沉到基层一线,充分调动税务、公安、司法、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医保、信访、法院、工会、仲裁等部门及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多部门联动聚力、一站处理的多部门协作调解机制,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合理诉求,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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