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1年09月07日 11:3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见附件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27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一楼大厅门口,统一由工作人员接收。 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以“腾讯会议”方式对开标/唱价会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报价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报价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
||
预算金额 |
¥33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郑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62791678、020-6279165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7-8386224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0-62791678 |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1C500FG093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类 |
包组号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包组一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子包一 |
1、负责数据分析应用平台运维工作; 2、负责数据采集及加工处理服务工作; 3、负责佛山市税务局E政务系统的运维服务工作; 4、负责佛山税务财产查控系统运维服务工作; 5、负责佛山市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运维服务工作; 6、负责佛山税务应用云平台改造及运维服务工作; 7、负责征管辅助E助手运维服务工作 8、负责佛山数据上云数据处理服务工作 9、负责个人所得税数据分析及数据处理服务工作 10、负责企业所得税风险共治模型数据处理服务工作 |
1、在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按时提交月报;对新增的业务需求(或业务需求变更),应评估工作量,并由采购人审核确认;服务工作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估验收。 2、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人员管理,驻场人员要服从招标人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约束等。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服务人员名册。 3、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驻场服务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食宿费、办公电脑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共12个月。 |
项目总体目标是提升佛山市税务局业务主管部门对市局、基层的业务保障和支撑能力,为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税收政策、征管措施、工作指引参考,更好地指导市局及基层业务部门开展工作,提升基层业务处理能力,提升市局业务支撑服务满意度。提供专业的信息系统运维保障,确保相关系统稳定运行及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以此保证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及信息化的顺利开展。 |
|
包组二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应用系统运维服务子包二 |
1、针对佛山市税务局税务流程系统运维服务、佛山市税务局门户网站系统、“佛山税务”微信企业号运营服务、“佛山税务”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国际税务管理“RBRI”软件项目运维服务,云档案管理系统运维服务,对于这些系统出现的业务和技术故障问题进行处理,提出技术解决方案,对各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优化完善。 2、针对金税三期系统和广东省税务局社保费征管系统、社保费征管系统相关联系统数据的运维服务,对于日常技术故障提出解决方案,开展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监控等工作。 3、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
1、在服务期间,中标人须按时提交月报;对于运维期间出现技术和业务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报告提交给采购人审核确认;服务工作结束后,须提交总结报告,由采购人进行评估验收。 2、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进行人员管理,驻场人员要服从招标人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约束等。准确填写并及时更新服务人员名册。 3、服务地点由招标人指定,驻场服务往返交通方式及费用、食宿费、办公电脑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共12个月。 |
项目总体目标是高效、迅速响应信息系统用户通过 IT 运维服务台提交的服务 请求、解决用户使用软件系统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监控和分析应用系统运行质量、培训一线支持队伍、完成系统配置维护等工作。确保佛山市税务局的相关信息系统运维质量符合广东省税务局实际工作的要求。 |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项目的包组一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见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7.本项目的包组一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包组一项目服务的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9月07日至2021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一楼大厅门口,统一由工作人员接收。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以“腾讯会议”方式对开标/唱价会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报价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报价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2号
联系方式:0757-83862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020-62791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郑工
电 话:020-62791678、020-6279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