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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的公告
2022年第1号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发文日期:
2022-01-26
有效级别:
有效
补充说明: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公告〔2021〕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16年第2号)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台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的公告》的解读.doc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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