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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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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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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挂牌后,承继原广东省平远县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平远县地方税务局的税费征管等职责,并严格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4号)所明确事项和规定执行。

二、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办公地址为:平远县大柘镇新岭路148号,邮政编码:514600,联系电话:0753-8821919。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平城中路办公区地址为:平远县大柘镇平城中路86号,邮政编码:514600,联系电话:0753-8823437。(已挂牌的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税务分局的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见附件1)

三、2018年7月20日起,原“平远地税”微信公众号停止使用。

四、2018年7月20日正式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网址:www.gd-n-tax.gov.cn)平远县税务局专栏,原广东省平远县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old.gd-n-tax.gov.cn/pub/003016/pyx/)停止更新和业务受理,相关职能由新启用专栏承接。

五、纳税人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信访诉求、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均可以信函方式统一寄送至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办公地址:平远县大柘镇新岭路148号,邮政编码:514600),或分别通过以下渠道提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联系电话:0753-8821919;

纳税服务咨询和投诉,联系电话:12366;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检举电话:12366或0753-8823437;

税务干部违纪举报,举报电话:0753-8898839;

信访诉求,联系电话:0753-8898831。

六、原广东省平远县国家税务局、原广东省平远县地方税务局及其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稽查局、税务分局)的涉税涉费业务印章停止使用,按规定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税费业务专用章、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征税专用章(样式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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