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兴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兴宁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兴宁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0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兴宁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兴宁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兴宁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