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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2024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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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53号修改)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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