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个人所得税专栏 > 工作亮点
新华网:个税年度汇算轻松办
发布时间:2020-05-06 17:52:28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今年,我国首次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广东于3月27日正式开通个税年度汇算手机及网页远程申报功能。广州日报《政策速递》邀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个人所得税处处长詹立仁对纳税人关心的个税汇算话题进行解答。

1.我收入不足12万元,是否可以用简易方式申报?需要申报哪些资料?

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简易申报只需申报基本信息和应退税额。

2.周边的人直接确认税务局预填的申报数据,是否可以这样?

答:不是。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便民服务措施,为了方便纳税人,事先根据扣缴单位申报的数据等按一定规则填写的,但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还需要纳税人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补充或完善,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理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答: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后,通过“新增”查询导入并确认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4.我住单位公租房,是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的协议,但我们员工是需要付房租的,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什么资料备查?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员工租用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订的保障房,并支付租金的,可以申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与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备查。

5.抗疫期间,我参与了公益捐赠,居民个人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扣除公益捐赠支出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在综合所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有上限的,具体为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建议留存好捐赠票据。此外,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6.大病医疗的相关数额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询吗?

答: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后,通过首页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建议您日常也保存好相关票据备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