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广州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企业所得税专栏 > 公益性捐赠专题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广东省省级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2021年 第3号
发布时间:2021-06-11 17:42:29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2022年度广东省省级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2022年度广东省省级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5月24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