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广州市“有奖发票”第一期定期开奖活动举行,活动现场开出一等奖1个,奖金人民币10万元(税前);二等奖4个,奖金各人民币5万元(税前);三等奖50个,奖金各人民币1万元(税前)。定期开奖全程由广州市公证处公证。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是今年广州市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和活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整个活动将持续到2026年8月31日,单次中奖的奖金最高可达10万元。目前活动正稳步有序开展,消费者参与活动热情持续高涨。
“截至12月15日,全市在实时抽奖中已累计抽出中奖发票近70万份,发放奖金306.86万元,全市零售、餐饮、文旅、住宿、体育等领域发票开票量显著提升。”广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既引导消费行为,拉动经济稳定增长,也同时通过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经营者发票开具和使用行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贴近生活、操作简便、自动兑奖是本次“有奖发票”活动的特点。“没想到吃个饭还能抽中50块!”黄女士笑称,“我有一天在上班坐地铁时看到车厢显示屏在播‘有奖发票’活动的宣传,于是我那天去餐厅吃饭后申请开具发票,并用发票的二维码在‘粤税通’小程序扫一扫就可以抽奖,奖金还即时到账了,觉得自己运气不错,抽奖也特别方便!”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广州市内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均可参加“有奖发票”活动。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可通过“粤税通”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即可登记参与抽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本次广州市“有奖发票”活动包括“即时开奖”和“定期开奖”两种开奖形式。参与“即时开奖”的发票无论是否中奖,均会自动参加“定期开奖”。“定期开奖”共设置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税前1万元、5万元、10万元。
第一期定期开奖的参与范围为9月20日至12月15日已登记参与的发票,开奖信息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奖人需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到广州市税务局指定的地点兑付奖金。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定期开奖”兑奖需提供中奖者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以及中奖发票,供税务机关核对。其中,中奖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原件;中奖发票为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应提供中奖发票版式文件,请消费者注意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