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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9:19: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南沙开发区海滨路173号,邮编:511458,电话:020-32269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南沙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南沙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细化政务公开任务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渠道。通过南沙税务外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各类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更新有关税收执法信息,多途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聘任“港澳青年税收体验官”,针对性开展重点政策解读,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多渠道向纳税人主动推送公开《南沙方案》税收优惠政策等税费支持政策。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升队伍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持续优化办理程序,强化与申请人之间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提升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组织多部门会议等,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合规,所有申请均按规定时间依法办结答复。

(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及各环节责任人,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层层严格审查,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不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基础

(四)持续优化完善公开平台建设。充分运用南沙税务融媒体中心平台矩阵,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渠道。聚焦贯彻落实《南沙方案》,推出大量原创融媒宣传品牌系列作品。充分运用自有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调查征集、政务服务和功能优化。积极开展各类新闻媒体报道,获市级以上新闻主流媒体报道330篇次。通过“南沙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推文554条,制作推出原创税收宣传、政策解读视频“数字化电子发票话你知”“个体工商户知多D”“税费政策‘懒人包’”等系列迅速传递税费红利,其中拍摄公益广告《生活有点亮》获第四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一等奖。

(五)着力加强监督保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强化责任问责体系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开展政务公开督查目录清单细化梳理,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定期组织对外公开自查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南沙区税务局依法依规落实、全力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仍有待拓展、多样性和创新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管理培训有待加强、台账管理仍有待规范等。针对相关问题,南沙区税务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在现有信息公开平台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和政务公开水平,持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台账填写并定期开展检查,确保信息管理到位,全流程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同时,提前规划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持续加强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提高税收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和回应社会关切能力,营造良好税收宣传生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11办理结果无需本部门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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