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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局积极化解行政复议争议
发布时间:2021-11-10 09:3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天河区局多措并举,积极化解行政复议争议。今年以来共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0宗(不含经办税服务厅前台和税务所初步化解的争议),经及时提前化解,纳税人主动撤回5宗,撤回率50%。

一是提前介入。对于办税服务厅前台有复议倾向的争议事项,第一时间派员介入释疑解惑,降低征纳双方误判风险,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将全面审核的理念贯穿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法制审核全过程,及时发现并化解执法风险,降低复议诉讼发生率。积极参与特殊群体社保政策宣传,从源头促进政策法规的准确适用。二是快速跟进。在纳税人提出复议申请后,紧盯复议受理各流程节点,重点抓好5个工作日受理的黄金期,快速梳理分析案件特点,找准问题关键,推动纳税人主动撤回复议。三是柔性说理。在准确把握政策和程序的前提下,注重换位思考,关切纳税人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真实诉求,对合理合法的诉求想方设法予以支持,对超过政策法规限度的诉求,充分运用共情法、案例法做好说理工作,力争取得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四是细致服务。统筹做好纳税人复议撤回及依法不予受理后的纳税服务工作,给予清晰明确的指引,加快有关事项的办理速度,合理减轻纳税人负担,有效降低征纳成本。五是加强沟通。通过与上级税务部门、铁路法院、医保部门等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情况,推进政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与医保部门共同推动复议争议的合理化解,不仅解决了某复议申请人困扰多年医保问题,还优化了该类事项的办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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