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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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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4 16:24: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在省税务局和广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得到了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批示80多次。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我局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税务机构改革,一手抓税收日常工作,做到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一是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广州市、区、镇三级税务机构顺利挂牌,全市税务系统机构、部门、人员全部调整到位,统一对外开展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完成城乡居民保险费职责划转工作,做到“参保不变、缴费优化”。按照上级部署做好“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和“村镇配套设施建设费”划转工作。二是积极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依法征收,全面完成组织收入目标。2018年,全市税费收入完成7017亿元,同比增长8.5%。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等重大战略,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深入落实增值税改革措施,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和出口退(免)税政策,为促进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提供助力,为实体经济发展和减轻民生负担作出实实在在的贡献。三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广州市税务局挂牌成立后,迅速推出便民利企促发展33条措施、优化科技创新环境10条新措施、服务出口企业10条措施,贯彻落实税务总局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让全市纳税人和缴费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改革带来的高效和便捷。全面落实税务总局30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措施,成功创造了“7个全国率先、1个全省率先”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其中“一键申报出口退税 助力企业‘加速跑’”、“自助办税服务24小时不打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群众‘最多跑一次’”等三项便民办税举措入选2018年广州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案例。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目录化管理,积极推行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在线办理,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持续创新特色服务,全国首创车辆购置税全程电子化办税办证新模式,实现车辆报税上牌“一条龙”无纸化办理;试点推出电子发票区块链平台“税链”;在全国率先推出“云缴税”缴税方式,实现“移动支付+实时入库”缴税新模式。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我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在合法性审查的同时开展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及时向省税务局报备新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对基层单位报备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全面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多次组织开展涉及机构改革、“三定”及社保费和非税收入职责划转的税费规范性文件、涉及军民融合发展的法规文件清理、涉税费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并全部按时按要求完成。新税务机构在挂牌当日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着力完善民主决策,强化内部依法科学管理。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机构改革要求,严格按程序及时成立联合党委,完成党组改设党委工作;制定党委工作规则和行政工作规则;及时成立各类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坚持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倡导民主团结的班子工作氛围,做到按程序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优化整合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加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税务局和区税务局同时上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了执法信息的统一公示渠道,打造“阳光税务”。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税收执法行为进行数据化记录并归档,打造“规范税务”。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审核主体、确定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打造“法治税务”。二是依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依法开展对外税收执法行为,有序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大力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抓好虚开、骗税等重大典型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加强税务稽查标准化管理,推行说理式稽查文书,提升稽查执法公信力。三是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全面开展信用评价工作,推动“银税互动”,注重评价结果运用推广,进一步完善对守信纳税人激励机制建设。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我局建立内外并举的监督机制,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积极开展内部监督。大力推进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在省税务局纪检监察工作平台开发“风险联控”功能模块,基本实现从“金税三期决策支持风险管理系统”、“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内控机制防御和管理评价系统”等信息系统获取风险信息,逐步建立起切实有效的“风险防控联动机制”。二是主动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按要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各级领导班子带头开展“纳税人大走访”,面对面倾听企业诉求。加强税企廉洁共建,聘任新一届广州税务系统特邀监察员,对新评选的税企廉洁共建示范点企业进行授牌,扩大了特邀监察员行业覆盖面,加强了税企联合监督力度。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我局重视畅通权利救济和意见反映渠道,积极防范和化解税费争议。一是完善复议应诉机制。形成了执法以税务所为主,复议以征管局为主,市局统筹指导的良性互动机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重视复议申请人的诉求,积极发挥调解的作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遵循合法合理行政原则,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工作。二是完善信访工作机制。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针对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积极应对、精准把脉、对症开方,有效化解了征纳矛盾,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三是完善违法举报机制。通过门户网站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方式,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收、限时办结和结果反馈。在12366系统设置举报专线,由专人专岗进行受理,建立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沟通反馈机制并形成快速规范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我局以政务公开服务机构改革,以机构改革助推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跟机构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划转等改革进程,通过网站、媒体等渠道公开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的推行情况和进度。大力宣传重大服务举措,编制发布办税指南,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及时更新网站表证单书和相关软件,及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和服务通知。

八、增强税收法治观念

我局在加强税务干部学法的同时,加大法治普及力度,营造依法行政、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开展会前学法和法治专题培训等多种学法形式,定期组织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核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二是组织税务人员学法。利用税务干部教育平台组织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将法律作为各类培训班的重要课程,组织全市税务系统税务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三是加强税法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推出智慧税务云管家和税务企业号,市区两级纳税人学堂培训累计106.93万人次,“一键咨询”服务在总局专项监测中取得全国第2名的好成绩,切实增强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九、加强税收法治队伍建设

我局积极打造一支综合素质过硬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有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结合考试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有效提升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二是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现市局和区局均已配备公职律师。开展执法风险防范和税收法制员能力提升等培训,结合最新执法热点举办案说税法活动,提高法制人员的执法水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大法律人才使用力度,组织法律人才积极参与出具法律意见、合同审核、法律咨询、法治调研、处理其他法律事务等法治实践。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我局建立依法行政相关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作用。成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按季度召开例会,定期听取有关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系统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二是发挥依法行政考核作用。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并加强跟踪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积极参与2017年度法治广州建设检查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2018年度,我局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税收法治水平仍需提高,部分税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税收法治力量仍需加强,法制人员配备和使用有待进一步优化。

2019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税收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和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部署,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全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高质量组织税费收入。突出“党建引领”,认真履行税收职能。科学研判税费收入形势,严格落实“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原则,提高税费收入质量,确保税收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相协调。二是依法落实简政减税降负。严格依法落实国家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创新经济发展,特别是注重从落实优惠政策、银税互动、压缩办税时间、办税容缺处理等方面细化政策举措。开展新一轮大调研、大走访活动,听需求、找短板、优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加大从税收角度反映经济发展趋势的力度,积极建言献策,服务党政领导科学决策。三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新税务机构各项税收工作再升级,再提高,将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出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满足纳税人需求为出发点,继续推出办税便利化举措,积极创新办税服务工作机制,提高税收服务效率,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拓展税法宣传渠道,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四是深化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开展备案审查和文件清理,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全面推行税收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落实税收权力和责任清单,规范税收裁量权行使,将法治要求贯穿税收执法各环节,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围绕中心工作和高风险领域,以专项督察为抓手,以风险督察为重点,以数据分析为指引,强化内部审计监督,不断提升信息督察水平。五是提升税收法治服务水平。领导干部继续带头学法用法尊法,提升全体税务人员的法治素养。加强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强化法制人员配备,加大法律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为税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依法认真开展复议应诉工作,注重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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