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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广州宏名建材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1年第90439号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8:31:1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州宏名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1MA5CM5JNX1):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穗税一稽检通〔2021〕169号),文书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决定派简文钊、冯毅鸿等人,自2021年11月11日起对你(单位)2019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1日期间(如检查发现此期间以外明显的税收违法嫌疑或线索不受此限)涉税情况进行检查。届时请依法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领取《税务检查通知书》(穗税一稽检通〔2021〕169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告知内容将作为《税务检查通知书》(穗税一稽检通〔2021〕169号)正本被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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