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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优化营商环境再升级,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一次就掂”
发布时间:2023-01-17 15:31:30来源:广州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我是第一次来办理房产登记业务,来之前听说又要缴税、又要缴费,要多次刷卡,交钱也是个麻烦事儿。现在,我只在这一个窗口坐着,刷一次卡就交齐了所有税费和登记费,真的很方便!”作为广州市“税费同缴”新模式上线后的第一个受益者,华南御景园的孙先生如此感慨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广州市税务局主动作为,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营业管理部等部门通力合作,优化不动产登记税费、登记费支付通道,成功试点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实现“税费同缴”后,纳税人只需刷一次卡即可缴清不动产登记涉及所有税费和登记费,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登记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库。纳税人可分别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完税凭证和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查询非税缴费状态、获取电子票据。

“税费同缴”新模式是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缴税“一窗办理”的升级版,“税费同缴”让办理时间再压减5分钟,有效缩短企业群众办事等待时间,让纳税人真切体会到便利、高效的服务。下一步,广州市税务部门将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努力实现流程更简、办理更快、服务更优,为助力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税务力量。

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指引

一、适用范围

申请人在各不动产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国有土地上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如交易、赠予、互换等)。

二、缴纳方式

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环节所需缴纳的全部税款(契税、印花税等)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动产登记费等),可选择现场一次性刷卡缴纳,实现相关税费“一次清缴”,资金自动清分缴入国库。

三、获取票据

申请人可通过广东公共服务支付平台(PC端:http://ggzf.czt.gd.gov.cn/onlinePay/;手机端:http://ggzf.czt.gd.gov.cn/mobile/)查询非税缴费状态、获取电子票据;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获取电子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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