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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6 17:18: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6部分组成。因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本报告内容包含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内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邮编:510630,电话:020-38002330)。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以推动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创新监管方式为目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一)健全公开管理机制,力促公开规范高效。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在新机构成立后即同步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公开领导和组织架构。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统一了新机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流程,严守国家秘密红线,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根据机构职能变化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将公开贯穿于工作全流程,为政务公开的信息发布工作确定了工作标准和要求。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促进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有效发力。强化政务公开监督、考评,在全市系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举一反三开展整改,以点带面促进工作规范化。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加强重点事项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围绕征管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负、落实“放管服”等重大事项,将重点事项全面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推进税收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渠道全面反映重大项目、重要政策的推行情况和进度,公开推进措施、推行步骤、监督方式,实现从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从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转变。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确保财政预算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

(三)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提升纳税服务实效。推动纳税服务公开,大力宣传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纳税服务规范等重大服务举措,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及时更新网站表征单书和相关软件,发布办税日历、办税地图和服务通知。依托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为社会公众提供11类查询。推动税收执法公开,依托网站搭建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以基础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八类内容为基础板块,逐步推进48项执法公示项目。定期向社会公开重大税收执法案件查办情况,向相关执法部门、银行部门提供税收执法相关内容,推动税收数据的综合利用。推动税收数据服务在服务纳税人、服务管理、服务社会方面的作用,以“纳税信息”换取“信用额度”,为诚信纳税客户提供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助力中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

(四)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多种形式开展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贯彻落实政策文件解读要求,确保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签审、同步发布。加强对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涉及民生、服务企业政策措施的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通过新闻通气会、政策宣传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和纳税人全面深入介绍政策背景、主要内容、落实措施和工作进展,主动解疑释惑。主要负责人履行重大决策“第一解读人”职责,以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报道等形式公开解读“便民利企促发展33条措施”“优化科技创新环境10条措施”“服务出口企业10条措施”“车购税全程电子化办税办证”等重大税收政策措施,传递权威信息,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纳税人学堂作用,邀请税务干部、专家学者、专业涉税服务从业人员等全方位、多角度阐释政策。加强多媒体解读,利用动漫、图解、视频、音频、H5等新媒体手段,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税收政策的普适性、通俗化解读。

(五)健全舆情监测体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明确涉税舆情回应责任主体,加强研判和分类处置。加强对公众意见的搜集,特别是在重大税收政策或举措制定前,面向全社会征集意见,将公众关切和意愿及时体现在税收政策措施的制定和执行中。加强舆情监控和互动回应,整合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方式,实现群众诉求的统一接受、限时办结和结果反馈;密切关注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和舆情问题,通过微信微博、在线访谈、民声热线、报刊专栏等,及时回应社会公众诉求。

(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构建立体公开渠道。紧抓税务特色内容这一核心资源,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形成“门户网站+双微+新闻媒体+特色平台”的立体式公开渠道,促进服务优化、管理升级。网站方面,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开展国地税网站整合,完成市区两级新机构网站栏目架构和人员权限配置,并组织16个专题内容上网发布,构建起了政务公开工作主阵地。微信方面,取国地税所长,整合微信公众号,形成“一个订阅号,一个服务号,一个企业号”的广州税务微信矩阵,为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的掌上服务和咨询“矩阵”。新闻媒体方面,以中央媒体宣传报道为重点,大力拓展与地方媒体和中国税务报宣传合作,及时准确解读政策,公布重要税收动态。特色平台方面,充分发挥12366咨询服务平台作用,整合i-Tax智能自助式咨询服务,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便捷途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2条。在公开信息中,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1,677条。通过政务微博发布稿件821条,阅读量超过1,732万人次,粉丝总数36.1万;通过微信公开504条,阅读量超过550万人次,粉丝总数176万。全年广州地区12366热线人工需求量1,205,946次,人工咨询服务数1,096,492次。通过纳税人学堂开展税收专项辅导624场,通过网络直播宣传税收政策共12场。充分利用短信平台推送重要提示信息,配合政策宣传、公告发布和办税事项提醒等。通过i-Tax智能机器人为16万人次的纳税人提供19万次服务,回答纳税人咨询41万条。举办“便民利企促发展33条措施”“优化科技创新环境10条措施”“服务出口企业10条措施”“车购税全程电子化办税办证”等新闻通气会、政策宣传会,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发布税收新闻报道478次,形成活动、报纸、广播、电视立体宣传,实现主要媒体全覆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本级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1件。从申请渠道看,书面申请7件,网上申请30件,当面申请4件,网络申请是最主要的申请形式。从申请内容看,约31.7%申请涉及税务登记、发票、案件查办进度等税收征收管理信息,19.5%申请涉及税收政策信息,4.8%涉及税收统计、税收数据信息。

2018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答复41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17%;不同意公开的6件,占总数的14.6%;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12件,占总数的29.2%;信息不存在的4件,占总数的9.7%;告知作出更正补充的11件,占总数的26.8%。

2018年,本机关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复议1件,后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和政府信息公开申诉举报。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广州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18年,原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6件;政协提案12件,均为协办件。原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9件,1份供参考意见无需回复;政协提案17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5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均为协办。上述提案均通过网站全文公开。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新机构成立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在政务公开主体构建、内容公开、渠道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例如在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上需进一步优化,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需进一步丰富,队伍配备仍不能满足形式发展需要,教育培训还有待提高等。

2019年,本局将继续以制度建设为重点,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大力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具体政务公开任务,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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