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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5:57:3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3号,邮编:510630,电话:020-380023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权力运行公开、加强社会关注回应,加强公开信息管理,加强公开基础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一)深化权力公开。一是推进权责清单公开。压实市区两级税务机关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梳理更新权责清单,面向公众全面公开税收权力配置信息。目前,全市共125个税务机构全部公开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了税收行政权力边界。二是推进重大税务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结合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广州“四个出新出彩”等重点工作,走访企业问需问计,充分倾听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意见建议,促进社会公众对重大税务行政决策事项的参与。三是推进税务执法信息公开。同步上线市区两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设置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和其他事项等7个子栏目26项执法信息,做到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示。四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开展工作指导和督查,及时回应解决工作疑难,推动全市完成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建设11个,提升全市税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强化政策解读。一是加强税费政策解读精准性。坚持解读稿与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持续深化疫情防控、减税降费、个税改革、脱贫攻坚等税收政策的精准解读。聚焦系列税收政策措施,在各主流新闻媒体累计推出报道超过1600篇次。在微信创新推出《12366即时推送》《穗税伴你行》《粤港澳大湾区税务之声》等系列专题,开展“助复工 促发展”“服务广交会”“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等线上专题云课堂,在“六稳”“六保”中彰显税务力量。二是加强对基层税务人员政策培训。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尤其是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税务分局、税务所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打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三是加强公众关切回应。加强对税费政策措施的跟踪,分析评估政策措施落实效应。对于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关切及时解读回应,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助力市场信心提振。

(三)优化平台建设。一是强化门户网站建设。对标国办标准,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数据同源、信息同步。围绕重点工作,发布支持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税收优惠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宣传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线上线下联动,融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加强税务网站以及与各地政府网站链接,不断提升门户网站影响力和传播力。二是推进新媒体建设。加快推进以“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全市上下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微信公众号用户突破229万,全年推送各类信息1454条,阅读量1070万;官方微博粉丝39万,全年推送信息1619条,阅读量2373万。新媒体建设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广州税务”南方号荣获“广东政务新媒体2019年度传播力奖(系统)”;《减税降费:为你,更懂你》《粤税有为 一路为你》等多个新媒体公益短片在全国、全省作品比赛中获奖,发挥良好的传播效应。三是加快办税服务便利化。优化升级掌上税务局建设,拓展“非接触式”服务,以“税务+司法”“线上+线下”“办法+清单”的“3+”模式推进企业税务注销,加强咨询辅导力度。广州税务各类办税便利化获得社会公众好评,12366服务热线荣获“金耳唛杯”中国最佳客户中心奖,“智能导办”案例入选“2020广东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奖”十大优胜案例,“银税互联一厅办,办税不再‘两头跑’”和“建立汉穗两地税务新机制,打通企业复工复产‘新干线’”两项案例分别登上2020广州城市治理榜之“改革创新榜”以及“街坊点赞榜”获奖榜单。

(四)细化运转保障。一是抓过程管理。以制度公开为着力点,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梳理清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全年清理规范性文件7份,宣告全文废止失效文件6份,部分条款废止文件1份。落实税费政策文件公开责任,及时在网站集中公开。加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公开,主办市人大建议2件,均已回复并公开。二是抓发布管理。认真落实《条例》要求,重新梳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审批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责任。加强对纳税人缴费人含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的税费信息的保护,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正当权益。

(五)完善制度规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理顺和完善全市系统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领导分工责任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二是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依法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50份(含结转上年度3份);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依法保障其合理的信息需求。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和《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对业务专家的培养和工作人员的实践锻炼,提高队伍专业能力和服务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1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51

576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526

行政强制

5

+2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96.7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3

0

0

0

0

4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3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2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1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3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1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需要补正)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42

7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1

0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指引不够清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够规范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接下来,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将围绕国务院、税务总局、省税务局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各项工作的融合与融和,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力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区税务机关数据。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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