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收入规划核算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灵活就业人员
小微企业适用: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办理地点:办税服务厅(点击查看“办税地图”)
联系电话:12366
收费标准:不收费
2.【业务概述】
已缴纳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款后根据需要打印社保缴费票证。
3.【办理条件】
无。
4.【政策依据】
文件名称 |
文件字号 |
制定机关全称 |
信息公开选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8号 |
国家税务总局 |
是 |
第五条 |
税务机关、代征代售人征收税款时应当开具税收票证。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完成税款的缴纳或者退还后,纳税人需要纸质税收票证的,税务机关应当开具。 |
5.【办理资料】
序号 报送资料名称 类型 报送要求 资料形式 资料管理方式 业务印章 表证单书 证件 其他 必报 条件报送 留存备查 容缺报送 原件 复印件 报盘 在线填写 免填单 归档 查验 代保管 核销 税务机关出件 (出件时必填) 1 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证 √ √ √ √ 2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 √ √ 3 护照 √ √ √ √ 3 代办人身份证 √ √ √ √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5.1代办人身份证的报送条件:非本人办理应提供。
5.2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5.3没有居民身份证的华侨需提供护照。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7.【纳税人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