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用人单位为已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办理增员(参保缴费)手续。
对于用人单位为首次增员的员工申请办理12个月内的社保费补缴,可自行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增员业务(应参保开始年月最长可向前选择12个月)。以2021年7月申请办理为例,最长可选择应参保开始年月为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3.【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已与职工建立、确定劳动关系的。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宗教教职人员证明》的报送条件为宗教人员应提供宗教团体和区民族宗教局盖章的《宗教教职人员证明》。
电子导盘文件的报送条件为5人以上(含5人)增减员应提供电子导盘文件。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增员操作若提示前置校验审核端校验不通过,需根据错误提示信息先行办理职工个人关键信息、人员状态等信息变更。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