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 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或依职权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1.用人单位申请作废本月已申报未清缴的错误数据。
2.由税务机关生成本月申报数据的,如发现申报数据错误则作废申报数据。
3.【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发现当月已申报未清缴的社会保险费数据有误,需要申请作废的。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费申报】→【社会保险费作废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