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 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1.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采集、核定和申报缴费。
2.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建设项目需先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采集)
3.【办理条件】
无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的报送条件为建筑施工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应提供《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的报送条件为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应提供《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的报送条件为选择按“人工成本费用”申报方式的需提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原件。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