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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
发布时间:2019-11-01 18:48: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 社保费征收管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1.建筑施工承包单位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建筑业工伤保险,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采集、核定和申报缴费。

2.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建设项目需先进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信息采集)

3.【办理条件】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的报送条件为建筑施工单位申报工伤保险应提供《广东省建筑业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的报送条件为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统称为“施工承包单位”)为所承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向工程建设项目(标段)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标段)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应提供《广东省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原件。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的报送条件为选择按“人工成本费用”申报方式的需提供《关于工程建设项目人工成本费用审核确认函》原件。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6.3用人单位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社保文书事项管理】→【社保业务事项申请】→【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申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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