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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申报
发布时间:2021-04-01 09:23: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 自主办理事项

分类分级事项:纳税服务事项

发起方式:依申请

办结方式:即时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广东省电子税务局、VTAX

市局主管处室:社会保险费处

市局维护责任人:

管理服务对象:用人单位

小微企业适用:是

便民服务:最多跑一次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

是否支持邮寄:否

适用范围:广州市

2.【业务概述】

从业单位为特定人员单项申报工伤保险。

3.【办理条件】

从业单位已为特定人员办理单项工伤保险参保手续的,可按月申报缴纳工伤保险。

4.【政策依据】


5.【办理资料】


上述条件报送资料的报送条件为:

6.【纳税人注意事项】

6.1用人单位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6.2文书表单可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7.【纳税人办理流程】


8.【线上办理流程】

企业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路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特定人员工伤保险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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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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